关于“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术行为,净化学术环境,我校启用了“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现将其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准予送审:
1、文字复制比(含直接引用)不超过30%;
2、剔除直接引用后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具体计算办法及注意事项见附件,下同)
3、非直接引用,连续相同的字数不超过200字。
二、出现以下任意情况将不予送审,推迟到下学年受理:
1、文字复制比(含直接引用)达55%;
2、剔除直接引用后的文字复制比达40%;
3、非直接引用,连续相同的字数达到600字。
三、既未达到准予送审的条件,又未达不予送审推迟到下学年受理的严重程度的学位论文给予一次修改机会,参加第二次检测。检测结果符合上述要求者准予送审,不通过者本次则不予送审,推迟到下学年受理。
四、检测费用
在研究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一次检测,该次检测免费;第一次检测时超过研究生学院规定的检测时间或第一次检测未通过而申请第二次检测者,由学生本人按检测成本100元/篇缴纳检测费用;若申请第三次检测,由学生本人按200元/篇缴纳检测费用。
五、本标准对全日制学术型学位学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学生及在职专业学位学生适用,从2012年开始实施。
六、本标准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学院